西双版纳州开展“打非治违”专项行动

导语 2月28日至3月4日,西双版纳海事局联合西双版纳州公安局水上公安分局、澜沧江水上边防支队、地方海事处、勐腊县关累港工委等10余家单位部门近40余人,开展打击非法采石采砂和“三无船舶”的联合执法行动,维护澜沧江———湄公河国际航运正常秩序,保护了澜沧江航道船舶的安全有序航行。

  澜沧江枯水时期,出现了不少利用大量“三无船舶”在澜沧江干流国内河段和中缅、老缅界河河段,从事私挖乱采江砂、采掘景观石等违法行为,造成环境污染、水土流失的同时,也严重影响了澜沧江—湄公河国际航运的通航秩序,带来了严重的安全隐患。西双版纳海事局按省交通运输厅及澜沧江海事局的统一部署,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,制定行动方案,在澜沧江西双版纳辖区开展“打非治违”专项行动,重点打击澜沧江上的“三无船舶”和非法采石采砂。

  此次行动分为四个阶段。第一阶段宣传动员告知,西双版纳海事局组织人员深入水运企业、港口码头、渡口、沿江村镇进行广泛宣传告知,通过印发文件、通告、传单等让广大水运从业人员、沿江乡镇干部及村寨百姓知道此次行动的目的和行动方案;第二阶段再宣传动员告知,西双版纳海事局再次下发文件通告,让“三无船舶”船主、非法从事采石采砂人员自行采取措施拆解和运走“三无船舶”,并立即停止非法采石采砂行为,否则将采取严厉措施;第三阶段重拳出击、坚决取缔“三无船舶”打击非法采石采砂行为;第四阶段巩固和继续开展清理打击“三无船舶”、非法采石采砂行动,防止死灰复燃。

  根据西双版纳海事局报请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同意的专项行动方案,2月28日至3月4日,西双版纳海事局联合西双版纳州公安局水上公安分局、澜沧江水上边防支队、景洪港边防检查站、西双版纳州地方海事局、景洪市交通运输局及地方海事处、勐腊县关累港工委、景洪市勐罕镇政府及地方海事所、景洪市景哈乡政府及地方海事所、勐腊县地方海事处、勐腊县关累镇政府等10余个单位部门近40余人,开展了第三阶段联合执法的工作。执法组人员乘海事公务船从景洪港出发,沿江一路清理打击直至关累码头水域。这次行动,共拆解抽砂排筏2处,取缔非法采砂点2处,清查“三无船舶”19艘,其中现场拆解沉江7艘,拆解切割6艘,限期拆解6艘;清查关累村自用船改造采石小船9艘,现场拆除小船采石设备9艘;清查老挝籍、缅甸籍自改用途采石大船8艘,其中现场拆解采石设备1艘,限期拆除采石设备或自驾出境7艘,不允许在中国境内非法停泊作业。

  5天的专项行动,共清理查处各种船舶排筏38艘,严厉打击了非法采石采砂和“三无船舶”。这是澜沧江———湄公河通航以来,海事管理机构开展清理取缔非法采石采砂和“三无船舶”行动最严、力度最大、成果最丰的一次。这次行动维护了澜沧江———湄公河国际航运正常秩序,保护了澜沧江航道及船舶的安全有序航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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